时间:2019-03-29 10:30来源:飞行邦 作者:中国通航
2014年12月 《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将真高1000米下低空空域进行了划分,并据此进行了部分地区的低空空域管理试点改革。
2015年10月 国家空管委办公室副主任的蔡军在2015年中国国际通用航空大会高峰论坛上表示:“截至目前,我国先后实施了低空空域改革试点和两大区、七小区的扩大试点,涉及全国有14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约33%的低空空域由过去的全域管制调整为管制、监视、报告三类不同属性的管理。”但是直到2015年底,我国低空空域仍未实现全面开放。
2016年5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扩大低空空域开放提出明确要求,指出要将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由1000米真高推广到3000米,实现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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