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23 08:58来源:飞机维修砖家 作者:中国航空网
营运类适航证件
(1)适航证(AC),用于对航空器进行单机适航性的批准,表明其已按照经批准的型号设计进行生产制造。 适航证分为标准适航证、限制适航证和实验类适航证。标准适航证颁发给按照CCAR21.24取得型号合格的航空器;限制适航证颁发给按照CCAR21.24、21.25和21.26取得型号合格证的初级类、限用类、轻型运动类航空器;实验类适航证主要用于航空爱好者自己制造、自行组装,以个人娱乐和飞行体验等活动为目的的轻型、超轻型等类别的航空器。 (2)特许飞行证,用于对尚未取得有效适航证(AC)的民用航空器或暂不符合有关适航要求下,在需进行特殊飞行作业时的批准。 特许飞行证分为二类,第一类用于研究与发展、验证性飞行、新机生产试飞、机组训练、航空比赛、表演飞行、交付试飞等;第二类用于改装、修理航空器进行的调机飞行、营运人交付或出口的调机飞行和撤离发生危险的地区而进行的飞行。 (3)国籍登记证,是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的凭证。 设备类适航证件 (1)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TSOA),用于对具有技术标准规定(TSO)的项目的审查批准。 (2)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PMA),用于对已获型号合格证的民用航空产品上作为加改装或更换用零部件,或者已获装机批准的技术标准规定项目的零部件的替换件的批准。 (3)批准放行证书/适航批准标签(Authorized Release Certificate/Airworthiness Approval Tag),是设备符合性或适航性证明依据。
|
下一篇:百年飞机,从波音公司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