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15 15:09来源:E通航 作者:中国通航
关于下发从事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短途运输)要求的通知
华东地区各通航企业:
近年来,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短途运输)在我国各地相继开展,拓展了通用航空服务领域,获得了社会的认可。
为进一步做好华东地区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短途运输)相关工作,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现将华东地区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短途运输)要求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华东地区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短途运输)不再以试点方式进行批准,申请在华东地区从事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短途运输)的企业应按照《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短途运输)经营管理哲行办法》(MD-135TR-TR-2015-01)申请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短途运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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