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0 21:37来源:中国航空网 作者:中国航空
当旅客行程涉及航空公司之间联运,在自动出票计算时,需要航空公司在GDS系统中设定联运协议设定。 对于航空公司之间的联运协议查询可以支持以下几种方式 1.根据航空公司进行联运协议的查询 输入:XS FXA A/XX/I/YY/ZZ 输入释义: A表示Accepting ,I表示Issuing XX 表示需被查询的航空公司,即票价计算使用的航空公司 YY/ZZ 表示被指定需要查询与XX之间联运协议的航空公司,最多可以写16家航空公司。 输出:
从上图中可以看到对于航空公司XX与YY之间有货运及客运的协议且使用YY作为Validating carrier进行票价计算,对于航空公司XX与ZZ之间有客运协议且用ZZ作为Validating carrier进行票价计算。 2.FXA指令查询时使用A参数 输入:XS FXA A/YY或者XS FXA A/YY/I/LIST 输出:
其中LIST代表所有可以与YY有航空公司客运及货运的联运协议且可作为Validating carrier进行票价计算。 3.FXA指令查询时使用I参数 当需要查询航空公司是否可以作为Validating carrier去计算其他航空公司的客票时 输入:XS FXA I/YY或者FXA I/YY/A/LIST 输出:
从上图中可以看出航空公司YY可作为Validating carrier进行票价计算的航空公司列表(包含客运及货运)。来源:航旅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