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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下发《直升机医疗救援服务》,即日生效!

时间:2018-04-01 20:29来源:中国直升机网 作者:中国直升机


训练和检查应按照运营人的训练大纲执行。

5.3 医护人员或机组成员的安全简介与训练

a. 机上医护人员是指接受过医疗训练的人员,包括但不限 于医生、护士或医护人员,在进行直升机航空医疗救援服务前, 他们应结合不同机型、不同运行环境和不同机组组成接受飞行安 全和紧急程序方面的训练。他们在直升机上除提供医疗护理外, 可能会承担相应的飞行安全职责,包括对乘客进行安全简介和监督,无线电通讯,搬运病人上下机等。机上医护人员在接收并完 成有关机上医护人员的特定安全简介之前不得参与执行直升机 医疗救援;机长应确保所有机上医护人员在参与执行直升机医疗 救援之前,接收并完成特定安全简介;

b. 机上医护人员在过去的 24 个月内,应完成运营人制订的机上医护人员安全训练大纲。该 24 个日历月训练期无相关宽限期。

这种训练必须包括:

(1)飞行的生理方面; 

(2)病患的上下机;

(3)直升机内部和周边安全;

(4)飞行中的应急程序;

(5)应急着陆程序;

(6)应急撤离程序;

(7)与飞行员的安全有效通信; 

(8)昼夜运行的区别,如适用。

c. 机上医护人员的附加训练建议 

除了这些必要的安全简介及训练科目外,下述课题的训练可以协助提高机组成员的熟练 程度和安全运行。

(1)外部动力装置(EPU)舱门及运输车;

(2)医疗设备—装卸及安全; 

(3)氧气系统和通风口; 

(4)音频面板及耳机; 

(5)照明及通风孔;

(6)客舱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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