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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关于对《空中游览》咨询通告征求意见

时间:2017-12-19 10:02来源:中国民航网 作者:中国航空

中国民航网讯:12月14日,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发布通知,对《空中游览》咨询通告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民航局关于通航监管“放管结合,以放为主”的要求,回应行业需求,促进空中游览运行健康有序发展,飞行标准司结合空中游览近年运行情况,以通航“分级分类”管理思想为指导,对咨询通告《空中游览》进行了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允许以实施游览为目的,距离在40千米以内且起飞和着陆在两个不同起降点完成飞行的空中游览运行;降低航空器适用性要求;减小驾驶员本机型机长经历时间要求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明确体验飞行相关要求等。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通用航空公司,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等单位,可于2018年1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飞行标准司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飞行标准司联系人:韩光祖,电话:010-64091453,邮箱:gz_han@caac.gov.cn;刘艳思,电话:010-64473576,邮箱:liuys@mail.cast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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