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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航空机务人员未遵守机场使用手册 被民航局警告

时间:2017-11-14 20:02来源:新浪综合 作者:中国航空

新浪财经讯 11月14日消息,民航局对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航空”)处以警告,因机务人员未遵守机场使用手册。


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6月16日,深圳航空机务人员操作高空车对B737-800/B-5322飞机进行雷击检查,作业过程中,在监控员接听电话、终端监控指挥时,操作员继续操作高空车并刮碰到飞机机身,未遵守《深圳宝安机场使用手册》第六章9.1.1条第(2)款规定。

根据《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运行保障单位的人员,应当熟知手册的相关内容,并严格遵守和执行手册的规定。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第二百九十八条规定,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各驻场单位未遵守民用机场使用手册及机场管理机构为保障飞行安全和正常运营所制定的并经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的管理规定的,由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依据上述规定,深圳航空被处以警告。

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3条的规定,深圳航空被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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