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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全行业积极响应民航局《民用无人机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

时间:2017-09-22 10:06来源:中国民航网 作者:中国通航

      西南无人机飞行服务中心理事长张伟:出台的该规定是职能部门完成自身职能的具体体现,是中国航空产业长远发展的保障。
      四川信能科技董事长时宏伟:制度是无人机发展的安全带,规章是无人机行业腾飞的发动机。
      航联保险经纪通航业务部总经理王伟:局方即将出台的无人机管理规章是无人机企业安全、合法运营的根本,作为航空保险经纪人,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完善的规章制度是规避风险的重要途径之一。我们航联将以局方的规章制度为基石,以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为试点,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帮助企业在后期做好风险转嫁工作,协助局方做好管理工作。
      行业社团组织: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农用航空分会主任杨林:无人机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有较大发展空间,但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是新兴产业,还未在生产、应用及服务各环节建立起有效的管理规范,市场处于无序竞争的状态,该办法可为引导进一步按照不同行业及生产应用的需求,进行规范化分类管理创建了很好的基础。
      深圳无人机协会会长杨金才:该办法旨在推动中国无人机产业的发展,对行业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国际无人机系统协会中国区代表SheilaChu:该文件是民航局践行国家“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相对宽松的准条件以及过程中的严格监管标志着行业管理日趋走向成熟。
      中国航协通用航空分会副总干事兼无人机办公室主任孙卫国:该办法发布后,协会要求其会员单位认真研究文件,按程序提出意见建议,并向数百家无人机相关单位征询了意见,用企业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我们不是不想守法,是无法可依,这个办法是给企业一个合法身份”。可以说,这代表了通用航空企业的呼声。中国航协通航分会作为全国性通用航空行业组织,一方面要积极发挥纽带桥梁的作用,为企业发声,努力创造行业发展的空间,另一方面要促进企业自律,引领和规范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征求意见稿为企业发展和行业监管提供了遵循。中国航协通航分会将在文件下发后认真贯彻执行,维护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安徽省通用航空协会理事长管伟林:此征求意见稿是国内民用无人飞行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法规制度建设迈出了第一步,对民用无人飞行器开展合法合规的经营性飞行活动,打下坚实基础,征求意见稿中将无人飞行器管理交给行业协会,是放管服改革的大胆尝试,应该点赞!
      河北省航空产业协会秘书长姜波:严格的管理是保证飞行安全的前提,便捷的管理程序能更好的服务于行业发展
      海南省通用航空协会秘书长杨楷模:对此次颁布的办法表示认可,海南省通用航空协会将全力支持和配合此办法的实施。此管理办法的颁布有效的解决了无人机经营无法可依,为无人机企业合法经营铺平了道路。
      甘肃省通用航空协会秘书长谢燮:该《办法》的出台,对加强经营类无人机的监管很有必要、非常及时,明确了监管主体,规范了市场秩序,有利于经营类无人机的合法、安全作业。
      广西通用航空联合会无人机管委会主任曾令海:政策法规是主要遵循,技术监管是重要手段,行业协会铺路是必要途径。制度要为合法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提高效率服务。
      上海通用航空行业协会秘书长曹征:支持民航局出台关于无人机管理的规章,希望“放管服”深入至地方协会,更好地促进产业无人机在全国各地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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