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16 11:26来源:未知 作者:通航网
从2016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9日期间继续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上所载明的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东方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上海青浦区青湖路1023号7层A区716室; 基地机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 企业类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有文; 经营范围按CCAR-290调整为如下: 甲类:通用航空包机飞行、医疗救护、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 乙类:航空器代管。 丙类: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