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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徐艳红的“浅析商业秘密中客户名单的认定及保护”一文

时间:2016-06-12 20:57来源:网络投稿 作者:航空

为什么在法庭上会出现这种异常情况?我司经过调查之后发现原来石永林所成立的“珠海市康潍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机场航管站的领导是有份的,为了阻止我司通过正式的法律途径制止石永林抢夺我司的生意。珠海航管站的领导找了一个借口从珠海机场支出了五万元,并找到了他们认为有较好活动能力的安监处监察员周某人去活动这件事,在法庭上出现的这种异常情况就是周某人极力活动的成果。为了酬谢周某人在行贿法官中的突出表现及掩盖珠海航管站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珠海航管站的领导在退休前向上级极力推荐,居然把周某人由珠海机场安监处的一个普通监察员连升四、五级,晋升为珠海航管站的站长,全面负责珠海航管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由于我司觉得在法庭上发生的这些情况相当严重,我司把所搜集到的资料整理好后寄到了北京的中央纪委,“浅析商业秘密中客户名单的认定及保护”一文相信就是徐艳红写给纪检部门的自辩文章。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今天的贪官污吏是如何厚颜无耻、横行无忌的,他们像徐艳红这样既要当婊子又想立牌坊,一方面利用手中的权力肆无忌惮地贪污受贿,另一方面又公开著书立说、罔顾事实地大谈自已的工作心得,颠倒黑白地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辩护,即使是在一个社会之中代表良知和公平的人民法院法官,其道德品格也是如此的令人失望,由此可见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道德水平已经坠落到了令人担忧的程度,难怪中央领导也极力倡导要建立一个具有高尚道德水准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 对于本案问题的思考

我司聘请的辩护律师“珠海晨光律师事务所”的刘汝忠律师曾经告诉本人:“徐艳红在珠海中院的法官中算是水平比较差的一个,她只是在警官学校毕业就通过关系跑到珠海中院来当法官,并没有经过专业的法律训练,珠海中院里不少同事对她相当鄙视,她也因此有很强的自卑感”。听到刘律师的这席话我顿时被吓了一大跳,在我的印象里,法官的水平是非常高的,在香港并不是拿到律师的执照就可以当法官,要先在正规大学里读了四、五年再经过严格的考试才可以成为一名律师,在当了几年律师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后还要再学习几年、经过更为严格的考试才能成为一名法官,哪有连大学的法律学位都没有就来当法官的!刘律师见我被吓傻了急忙开解一番:“这有什么奇怪的!在国内还有不少法官只是以前当兵的退伍军人,他们有的连中学都没毕业,徐艳红还算是可以的了,起码她还上过警官学校。”天哪!这是什么世道!!!我根本无法相信刘律师的话,后来经过了解、问了几位法律界的朋友才知道刘律师讲的是事实,他并没有在我面前故弄玄虚。其中有一位对珠海中院比较熟悉的律师还告诉我,在珠海中院像徐艳红这样的法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还不到五仟元人民币(2002年的情况),比他们做律师的收入少多了,所以她们的心态很不平衡,一有机会就要捞一把。

在审理这个案子的过程中,另一位副审法官的表现原本令我感到十分困惑,她在整个案子的审理过程中没有讲过一句话,只是坐在法官席上认真地倾听别人的发言,脸上不时掠过一丝鄙夷的微笑。后来听了刘汝忠律师关于“珠海中院里不少同事对她相当鄙视”的谈话后我才恍然大悟,知道刘律师的话并非没有根据。

在香港,社会对法官的要求非常严格,要成为法官除了要有过人的才能,还要经过长期的训练,并且经过多次严格的考试才能拿到当法官的执照;除了能力、经验的要求外,社会对法官的道德水准要求也是非常高的,绝不容许法官贪污受贿,一旦发现法官有以权谋私的现象立刻就会被调销来之不易的法官资格,而且惩罚非常严厉,因为法官犯罪属于知法犯法,对社会的危害比普通人犯罪要严重的多,所以量刑也比普通人要严格的多,并且要彻底清算以前所有的犯罪行为,很难得到宽恕。当然,法官的收入也相当可观,绝非一般律师或者公务员所能比拟。在社会上,法官无论是收入或者地位都属于社会的中上阶层,因为法官在一个社会之中是良知和公平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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