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18 13:04来源:中国航空网 作者:航空
对此,民航局公安局特别提醒旅客,机舱内吸烟、飞行中使用手机、不服从机组人员管理、擅自移动机上设施设备等行为属于危害民航运输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民航局公安局8月6日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通告》,在航空器内严禁发生以下行为:冲闯航空器驾驶舱;对机组人员实施人身攻击或威胁实施此类攻击;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等航空设施设备或强行打开应急舱门;妨碍机组人员履行职责;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电子设备;抢占座位、行李舱(架);吸烟(含电子香烟)、使用火种。违反通告规定的,民航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航班正常营运造成非法干扰的旅客,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单位或者个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近期相关案例链接: 机上打架:10月25日,瑞丽航空DR6525航班停靠后舱门尚未打开时,男性旅客闫某和女性旅客张某因拿行李过程中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造成旅客张某身体多处受伤并影响到机上其他旅客下机秩序。因扰乱航空器秩序,旅客闫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旅客张某被处以罚款200元。 机上吸烟:10月19日,一名日本籍旅客在MU272东京—浦东航班起飞后,在卫生间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抽烟,乘务员发现后报警。该日本籍旅客的行为扰乱航空器秩序,被上海机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 机上打手机:9月18日,CZ3840航班旅客罗某在航班飞行过程中使用手机,不听机组人员劝阻并辱骂安全员,扰乱航空器秩序,被河南机场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机上不听从机组指挥:9月29日,KY8301昆明—惠州航班上,旅客郭某在飞机降落过程中不听机上安全员劝阻,拒不返回原位置就坐,并与机组人员发生推搡行为,致安全员上唇软组织挫伤。郭某因涉嫌扰乱航空器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机上冲击驾驶舱:9月22日,旅客朱某因登机前吸食毒品导致出现幻觉进而实施冲击驾驶舱的行为。最终,朱某因扰乱航空器秩序和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和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合并处以行政拘留20天、罚款2500元。 关于民航局公安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简称:民航据公安局)是中国民用航空局12个内设机构之一,副司局级,列入公安部序列,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部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中国民用航空局领导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公安部领导为主。 承担民航行业空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起草民航安全保卫管理的政策和标准,审核民航企事业单位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并监督执行;指导防范和处置非法干扰民航事件,承担处置劫机、炸机事件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民航安全检查和空中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民航专机安全警卫和刑事侦查工作,监督管理机场公安及消防救援工作;管理直属公安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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