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29 08:40来源:中国航空网 作者:航空
根据《关于重申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民航局公告2015年第8号)要求, 2015年9月22日至24日,民航四川监管局对双流机场各驻场单位落实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落实情况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民航四川监管局重点检查了柜台问询、摆放和张贴宣传资料、候机楼内设置实物展示柜、超大行李转托运行李书面安全确认等情况,全面覆盖了售票、值机、登机等各个关键环节,要求各单位认真查找旅客携带锂电池及充电宝乘机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坚决制止旅客携带不符合规定的锂电池和充电宝乘机,坚决制止旅客在托运行李中夹带锂电池和充电宝乘机。 通过此次检查,各单位进一步提高了对民航旅客携带锂电池及充电宝乘机风险防范的认识。四川监管局将督促各单位做好宣传告知和员工培训工作,提示广大旅客自觉遵守携带锂电池及充电宝乘机规定,确保“中秋”、“十一”黄金周期间航空运输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