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30 12:19来源:中国民航网 作者: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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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类饮料。
根据《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规定,酒精饮料禁止随身携带,作为行李托运时有以下限定条件:标识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5L; 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是等于24%时托运数量不受限制;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24%时、小于或等于70%时,每位旅客托运数量不超过5L。 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时,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 化妆品、洗漱用品。 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牙膏及剃须膏除外),化妆品每种限带一件且容积不超过100毫升可开瓶检查。 充电宝。 充电宝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100Wh,可以随身携带;额定能量大于100Wh、小于或等于160Wh时,需要到值机柜台,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且每人限带两块;超过160Wh禁止携带乘机。 换算公式:额定能量(Wh)=充电宝容量(Ah)×额定电压(v)。注:1 Ah=1000mAh 对于携带充电宝,需要注意的是,充电宝必须标识全面、清晰;飞行期间旅客禁止使用充电宝充电;充电宝不允许旅客托运,请旅客在值机柜台办理值机手续时,及时将托运行李中的充电宝取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