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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工作人员随手扔行李引不满,律师:取证难旅客维权难

时间:2019-06-21 16:02来源:新京报 作者:中国航空

在《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中,国内航班如托运行李被损坏或丢失,赔偿金额应低于100元人民币/公斤(2.2磅)(或等值外币)。如行李价值不足100元人民币/公斤(2.2磅)(或等值外币),则根据行李的实际价值赔偿。

张起淮认为,此标准和我国的《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合同法》中可以调整的赔偿原则相悖,实际上赔偿金额远远小于旅客的损失。而且,一旦发生行李丢损的情况,旅客还会面对“取证难、举证难、赔偿难”的局面。

张起淮建议,作为旅客,首先在选择时就要优选规模大、口碑好的公司。贵重易碎物品尽量不要托运,行李箱要加锁加密。如果已经发生行李丢损,及时寻找目击者和律师进入司法程序。“在诉讼中选择最适用的民法追求对方责任。如果丢失的物品中有老照片、家谱等有纪念意义的物品,根据《侵权责任法》可以追求精神补偿金。受侵害方果断投诉和维权,可以倒逼整个行业法律的健全以及企业的自律。”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编辑 李劼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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