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01 17:47来源:交通运输部 作者:中国航空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个人有本规定第二十二条所列违法行为的,可以由民航总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给单位或者个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除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罚外,有关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军民合用机场的不停航施工可以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