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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开辟“急救新通道”

时间:2019-03-25 15:16来源:中国民航报 作者:中国航空

    

记者:除标准化建设外,还应从哪些方面着力,才能将《方案》预期效果达到最大化,进一步促进航空医疗救护工作在我国的应用?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方案》对航空医疗救护试点的开展作出了统筹规划,这是一个好的开始,落实《方案》还有大量基础性、实操性的工作等着我们去做。

    

首先,建议有条件的地区自愿配套相关激励政策,加大对航空医疗救护体系建设、运营和基础设施投入等的支持力度;同时,可以遵循市场化原则,向相关通用航空企业购买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及保险机构参与合作,支持航空医疗救护飞行员、专业技术人才与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次,《方案》明确要求试点地区民航部门和卫生部门基于医疗基础资源、经济社会环境、通用航空发展客观实际,实事求是地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时间节点与责任人,确保试点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达到试点效果和目标。对可复制的试点经验也要及时予以总结、提炼、推广,上升为全行业经验,发挥好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

    

第三,打造航空医疗专业人才队伍是提升航空医疗救护服务能力的关键。目前国内开展航空医疗救护活动的医疗机构、通用航空企业较多,但兼具航空、医疗专业知识,且实践能力强的复合型专业人员少,航空医疗救护专业人才队伍的基础十分薄弱。试点相关单位应依据《方案》中提出的医护人员的标准和条件,开展实训,提升航空医疗救护服务能力,并结合实践提出进一步优化标准和相关要求的可行性建议。

    

第四,要充分发挥好科技创新对航空医疗救护的支撑作用,充分利用行业内外的专业化平台,围绕航空医疗救护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应用技术研发、测试认证、成果转化、训练培训等专业技术支持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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