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翻译_飞行翻译_民航翻译_蓝天飞行翻译公司

当前位置: 主页 > 航空新闻 > 民用航空 >

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 稳步发展跨境直升机服务

时间:2019-02-21 11:34来源:飞行邦 作者:中国通航

    赴境外执行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的,受理机关经审核后作出同意和不同意的决定。

    (四)批复

    予以批准的,受理机关应以批复或公函文件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批复决定。

    不予批准的,受理机关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

 

 

 

  图:此前国内通用航空企业承担境外通用航空业务审批流程。


飞行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 稳步发展跨境直升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