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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原总会计师徐杰波受贿近700万,获刑10年半

时间:2018-01-10 21:14来源:和讯网 作者:中国航空


7、收受陈某(另案处理)人民币20万元及价值人民币15万元的购物卡

陈某系广东宏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2001年底,白云机场南航基地机务区北综合办公楼项目投标前,陈某请徐杰波等吃饭,要求在招投标上帮忙,饭后送给徐杰波现金人民币10万元。2005年下半年结算初审前,陈某又请徐杰波等吃饭,饭后送给徐杰波现金人民币10万元。

此外,从2002年开始,每年中秋和春节,陈某都送徐杰波购物卡,共计人民币15万元。

8、收受刘某高尔夫球会会员卡一张、OMEGA手表一块

刘某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特险部负责人。为了参与民航机队保险业务,2007年7月,刘某在广州南湖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为徐杰波办理了一张价值人民币13.8万元的高尔夫球会会员卡。2009年,刘某送给徐杰波一块OMEGA手表,经鉴定,价格为人民币4000元。

2016年12月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徐杰波犯受贿罪一案,作出(2016)粤03刑初109号刑事判决。原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徐杰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徐杰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徐杰波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17年5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对徐杰波及其辩护人所提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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