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27 09:35来源:中国民用航空网 作者:中国航空
四、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响应拟经营项目; 3、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万元; 4、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过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无欠付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款项; 5、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 6、必须符合招商人对谈判项目的定位要求; 7、招商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只能选择一家公司参与同一店面的招商,不能联合参加招商,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招商。关联关系包括母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合营公司、联营公司等。 五、招商文件的发售 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招商准入条件的经营商可在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2日(或招商人另行通知的截止时间)的工作日每天9:00至16:30前来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100元整),售后不退。付款方式为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如需邮寄,请在汇款后将汇款证明、邮寄地址、收件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招商人电子邮箱523989305@qq.com,如需开据发票须提供完整开票信息。招商文件以正式盖章的纸版为准,其余在任何时间以任何途径获取的电子版本均无效。 收款单位: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渝北机场支行(行号:105653014033) 银行账号:50001083800050000470 联系人:唐女士 地址:重庆机场集团公司新办公楼8010室(机场东二路) 电话: (8623) 67156569 传真:(8623)67153527 电子邮件: 523989305@qq.com 六、招商文件的更正 在招商文件发售后、竞争性谈判开始前,招商人有权随时对招商文件进行更正。更正通知以正式盖章的扫描件或纸版发出。 七、竞争性谈判 谈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