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翻译_飞行翻译_民航翻译_蓝天飞行翻译公司

当前位置: 主页 > 航空新闻 > 民用航空 >

民航局就"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

时间:2017-09-08 15:39来源:未知 作者:航空网

九、将第23.1457条(e)款修改为:

(e)记录容器的位置和安装,必须将坠撞冲击导致该容器破裂以及随之起火而毁坏记录的概率减至最小。

(1)除了本条(e)(2)的规定,记录容器必须尽可能安装在后部,但不必装在增压舱之后,不得装在冲击时尾吊发动机可能撞坏容器的部位。

(2)如果安装了两个独立的数字飞行数据记录器和驾驶舱录音机组合装置,代替一个驾驶舱录音机和一个数字飞行数据记录器,安装用来符合驾驶舱录音机要求的组合装置,可放置在驾驶舱附近。

十、将第23.1459条(a)款第(3)项修改为:

(3)(i)其供电应来自对飞行数据记录器工作最为可靠的汇流条,而不危及对重要负载或应急负载的供电;

(ii)尽可能长时间地保持供电,又不危及飞机的应急操作。

十一、增加两项,分别作为第23.1459条(a)款第(6)和(7)项:

(6)记录器以外的任何单一电气失效,不能使驾驶舱录音机和飞行数据记录器停止工作;且

(7)当飞行数据记录器和驾驶舱录音机都要求时,应当与驾驶舱录音机分开放置在单独的容器中;如果只用于符合飞行数据记录器的要求,可以安装一个组合装置。如果安装一个组合装置是为了驾驶舱录音机符合23.1457(e)(2)条,那么一个组合装置必须用来符合本飞行数据记录器的要求。

十二、增加一个附件,作为附件J:

附件JHIRF环境和设备HIRF试验水平

本附件规定了用于第23.1308条中电气和电子系统的HIRF环境和设备HIRF试验水平。HIRF环境和设备HIRF试验水平的场强值均以调制周期内峰值的均方根表示。

(a)HIRF环境I如下表1所示:

表1HIRF环境I

图/民航局网站

表中,较高的场强适用于频段边沿。

(b)HIRF环境II如表2所示:

表2HIRF环境II

图/民航局网站

表中,较高的场强适用于频段边沿。

(c)设备HIRF试验水平1

(1)10kHz-400MHz内,用连续波(CW)和1kHz方波调制(调制深度为90%或更大)做传导敏感试验。传导敏感电流最小必须从10kHz时的0.6mA开始,然后每10倍频率增加20dB,到500kHz时电流最小为30mA。

(2)500kHz-40MHz内,传导敏感电流至少为30mA。

飞行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民航局就"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